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汉森制药: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正清先生
于 2022 年 07 月 0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2001 号)。因刘正清先生涉嫌短线
交易“汉森制药”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07 月 0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0)。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接到通知,获悉刘正清先生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
3 号)现将主要内容如下:

    “刘正清先生:

    我局对你涉嫌短线交易汉森制药案审理完毕,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
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你涉嫌短线交易汉森制药案事实及其他相关情况如下:

    一、任职情况

    刘正清,男,身份证号 432*************58,中共党员,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制药’或‘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短线交易情况

    1.刘正清控制‘胡某某’证券账户情况

    2014 年 1 月 3 日,你授意胡某某在申万宏源证券下属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82*******860,下挂上海股东账户 A4******72 和深证股东账户 01******59。2015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胡某某’证券账户银证转账转入资金来源于你

                                    - 1 -
自有资金和借用资金,银证转账转出资金转给你银行账户和偿还你借款,所有盈
亏由你承担,‘胡某某’证券账户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也由你保管。201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胡某某’证券账户交易汉森制药由你和刘某某两人共
同操作。你委托刘某某帮忙盯一下该证券账户,下单设备主要为你的手机、办公
电脑和刘某某的手机。

    结合账户开立、资金往来、交易设备和询问笔录情况,我局认为,你是‘胡某
某’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2.‘胡某某’证券账户交易汉森制药股票情况

    201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期间,该账户共有 28 个交易日交易
汉森制药股票,累计买入 672,764 股,成交金额 11,379,919.64 元,累计卖出
1,862,164 股,成交金额 31,957,318.6 元。

    3.配合调查情况

    调查期间,你有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违法事实的行为,并向汉森制药返
还短线交易收益 1,349,997.41 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及情况说明、银行账户信息、交易终端信
息、证券账户交易信息、汉森制药公告、银行缴款凭证等证据证实。

    我局认为,你的行为涉嫌违反 2019 年《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你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按照《证券
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我
局拟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提出的事实、理
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
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回执》(附
后,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传真至我局指定联系人,并于当日将回执原件递交
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并非上市公司,不会对上市

                                   - 2 -
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
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9 月 24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