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雷科防务 股票代码:0024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A 座 6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A 座 6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二区 683 号楼 15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二区 683 号楼 15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二区 683 号楼 13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二区 683 号楼 13 层 权益变动性质:因原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签署日期: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雷科防务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雷科防务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决策程序及持股计划 ........................1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5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8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9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雷科防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2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22 附 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3 -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雷科防务 指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北京雷科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协议转让给北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翠微集团、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 -恒信日鑫8号-中原强兵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的权益变动行为 常发集团 指 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翠微集团 指 北京翠微集团 五矿信托 指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 《准则15号》 指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6号》 指 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刘峰,男,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3728011978********,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是否存在直接产权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职务 注册地 关系 2015-12-23至今 雷科防务 董事、总经理 常州 持有2.88%股份 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 2009-12-25至今 董事、总经理 北京 否 息技术有限公司 2、刘升,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6101211963********,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如下: 是否存在直接产权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职务 注册地 关系 2016-09-26至今 雷科防务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常州 持有3.18%股份 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 2004-09-14至今 董事长、总经理 西安 否 司 3、高立宁,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1306041981********,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最近五年主要工 作经历如下: 是否存在直接产权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职务 注册地 关系 董事、副总经理、财 2015-12-23至今 雷科防务 常州 持有1.48%股份 务总监 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 2009-12-25至今 董事、副总经理 北京 否 息技术有限公司 4、韩周安,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 号5101071966********,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如 下: 是否存在直接产权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职务 注册地 关系 2016-09-26至今 雷科防务 董事、副总经理 常州 持有1.15%股份 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 2004-02-17至今 董事长、总经理 成都 持有15.95%股权 有限公司 -5- 5、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二区683号楼15层154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047001H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 资时间为2025年10月0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对外投资的有关情况 雷科投资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峰持有雷科投资45.81%股权,同时为雷科投资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刘峰为雷科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峰对外投资 情况请参见“(三)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 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财务状况 雷科投资成立于2014年10月,出资金额为11,950,085元,主要为雷科防务的 员工持股平台,成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雷科投资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6- 项目 2017年度/2017-12-31 2016年度/2016-12-31 2015年度/2015-12-31 总资产 1,632.49 1,641.34 1,632.17 净资产 1,626.65 1,626.74 1,626.82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0.09 -0.08 0.59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的核查 雷科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峰,其基本情况请参见“(一)信息披露义 务人”。刘峰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二区683号楼13层139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立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18019414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 资时间为2025年10月08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对外投资的有关情况 科雷投资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立宁持有科雷投资45.86%股权,同时为科雷投资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高立宁为科雷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立宁对 外投资情况请参见“(三)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 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财务状况 科雷投资成立于2014年10月,出资金额为11,999,556元,主要为雷科防务的 员工持股平台,成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科雷投资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2017-12-31 2016年度/2016-12-31 2015年度/2015-12-31 总资产 1,630.47 1,639.57 1,630.45 净资产 1,624.81 1,624.96 1,625.10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0.15 -0.14 0.6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科雷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高立宁,其基本情况请参见“(一)信息披露 义务人”。高立宁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最近五年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峰先生持有雷科防务2.88%的股 份,刘升先生持有雷科防务3.18%的股份,高立宁先生持有雷科防务1.48%的股份, -8- 韩周安先生持有雷科防务1.15%的股份,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 有雷科防务0.55%的股份,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雷科防务0.55% 的股份。 雷科防务及其子公司情况如下: 雷科防务持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股比例(%) 制造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雷达及配 套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频谱测量 仪器、干扰场强测量仪器;加工计算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 常州 113,974.6650 - 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投资管 股份有限公司 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技术开发、 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制造卫星 导航定位接收机、雷达及配套设备、 北京理工雷科电子 北京 37,790 100 工业控制计算机、频谱测量仪器、干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扰场强测量仪器(主要零部件在外埠 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 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 电子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不含国 家限制品种)及技术咨询服务;货物 进出口(法律及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成都爱科特科技发 成都 2,000 70 除外,法律及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 展有限公司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仪表、 计算机、通讯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 设备)。 北京理工雷科雷达 雷达及配套设备、导航电子装备及配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北京 7,500 80 套设备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 司 广、技术咨询(中介除外)。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 化设备及零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 西安奇维科技有限 西安 27,600 100 机械加工;自动化工程的技术咨询; 公司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 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 研发:电子计算机技术;技术开发、 尧云科技(西安) 西安 6,000 66.67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设 有限公司 计、集成、安装、调试和管理;数据 -9- 存储产品、数据管理产品的生产、销 售;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云计 算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销 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与技 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 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升先生持有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20%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韩周安先 生持有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95%的股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合计持 有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9ETT7U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刘峰 出资额:450万元 持股比例:45% 高立宁 出资额:250万元 持股比例: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刘升 出资额:200万元 持股比例:20% 韩周安 出资额:100万元 持股比例:10%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 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 主营业务 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3、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升先生以及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公司 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MA6UPB0NX2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刘升 出资额:100万元 持股比例:3.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万 持股比例33.33% 无人机的研发、销售和租赁;无人机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及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智能化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零配件 主营业务 的开发、销售;惯性导航系统的研发、销售;自动化工程技术的技术咨询;货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4、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立宁先生投资参股北京三医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其具 -10- 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三医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HE2Y99 注册资本 120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高立宁 出资额:20万元 持股比例:16.67%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 的诊疗活动除外);应用软件服务;体育咨询;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主营业务 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 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自行开发后 的产品。 5、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立宁先生以及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北 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EGP075 注册资本 100万元 高立宁 出资额:1万元 持股比例:1%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额99万 持股比例99%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 主营业务 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 6、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升先生投资参股北京索为志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公司名称 北京索为志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303810968 注册资本 1201.1439 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刘升 出资额294.9948万元 持股比例24.56%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主营业务 技术推广。 7、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峰先生持有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刘峰先生持有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5.81%股权,其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5、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立宁先生持有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高立宁先生持有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 45.86%股权,其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6、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 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存 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 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7月12日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书》,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方一致同意并共同承诺今后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涉及公司重 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时,须由四人先行协商一致,共同做出决定,再行在公司股 东大会或董事会进行一致表决,并在行动上保持一致。四人在协商过程中,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致行动(即采取人数多的一方所代表的共同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根据该原则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刘峰意见为准。 协议方一致同意将在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 保持投票一致性: 1、行使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2、向股东大会行使各项议案的提案权; 3、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4、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协议方中的四人作为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除上述事项外,在公司董事会行使 各项议案的表决权、提案权以及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董事会 审议的各事项上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保持投票一致性。 协议方保证在公司存续期内,凡涉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需要由股 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时,均按照本协议约定,经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股东或 董事权利,采取一致行动,任何一方在任何条件下均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共同 -12- 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除此一致行动人关系之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 其他关联关系。 -1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决策程序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18年10月8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常发集团与翠微集团、五矿信托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常发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33,135,000股雷 科防务股票分别转让给翠微集团、五矿信托。其中,转让给翠微集团76,135,000 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6.68%),转让给青旅中兵57,638,335股(占雷科防务 总股本的5.06%,转让给五矿信托57,000,000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5.00%)。 2018年12月10日,上述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于2018年12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常发 集团变为公司第四大股东,翠微集团、五矿信托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因雷科防务原第一大股东常发集团减持13,313.50万股 股份导致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雷科投资、科雷投资等一致行动人被动 成为雷科防务的第一大股东,故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的决 定,也不涉及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 三、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雷 科防务股票的可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增加或减持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1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雷科防务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雷科防务原第一大股东常发集团持有雷科防务 190,773,335,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16.74%。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雷科防务 111,495,096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9.7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 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无限售流通股数(股) 刘峰 32,788,407 2.88 5,697,102 刘升 36,247,692 3.18 100,000 高立宁 16,909,499 1.48 2,227,375 韩周安 13,083,158 1.15 2,270,790 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236,580 0.55 6,236,580 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229,760 0.55 6,229,760 合计 111,495,096 9.78 22,761,607 2018年12月10日,常发集团完成协议转让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将其持有的 雷科防务133,135,000股股份转让给翠微集团、五矿信托,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 常发集团持有雷科防务57,638,335股股份(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5.0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雷科防务股票数额没有发生变 化,对上市公司权益比例没有影响,由于常发集团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质押股数 占比(%) 刘峰 32,788,407 22,020,000 67.16% 刘升 36,247,692 10,230,000 28.22% 高立宁 16,909,499 8,380,000 49.56% 韩周安 13,083,158 - - 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236,580 4,200,000 67.34% 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229,760 4,200,000 67.42% 合计 111,495,096 49,030,000 43.98%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持股发生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所致,不涉及新购股票等形式导致的资金需求及相应资金安排。 -16-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 雷科防务主要业务包括雷达系统、遥感测控、卫星导航、数字系统、模拟仿 真、微波组件、射频信道设备、安全存储等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已覆盖 空、天、地行业相关的各个领域。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 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 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上市公司也无购买 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上述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 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计划或建议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 改的草案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 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17- 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 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实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切实保护 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 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切实保 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雷科防务111,495,096股,占雷 科防务总股本的9.7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未发生变更,但成为雷科防务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雷科防务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 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 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独立或完整。 二、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 上市公司核心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公司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雷科防务全资子公司向西安奥瑞思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采购无人机等相关产品,上述关联交易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 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产生影响。 -19-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行重大交易事项的内部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未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 1、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 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2、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 万元以上的交易; 3、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 任何类似安排; 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0- 第九节 前6个月买卖雷科防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雷科 防务股票的行为如下: 姓名 变动方向 变动数量(股) 变动日期 备注 18,700 2018-06-13 丁丽琴 买入 韩周安先生配偶 10,000 2018-06-20 -2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关于《收购办法》第六条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 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二、其他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盖章: 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2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雷科防务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3-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关于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常州武进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雷科防务 股票代码 002413 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信息披露义 北京 人名称 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 务人注册地 心(有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拥 人是否对境 是 □ 否 有境内、外两 是 □ 否 内、境外其他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上市公司持股 公司的控制 5%以上 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原第一大股东持股发生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第一大股 东 (请注明) -24-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11,495,096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9.79% 本次发生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种类: 无变化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 是 □ 否 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同 是 □ 否 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无具体计划 续增持 -25-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是 否 □ 否在二级市场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买卖情形)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 是 □ 否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 □ 否 第五十条要求 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 露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 是 否 □ 计划 是否聘请财务 是 否 □ 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及批准进展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声明放 是 □ 否 弃行使相关股 份的表决权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