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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科防务: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刘雪琴)2021-04-2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雪琴,作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的时任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

 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0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0 年任职期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董事会

     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对 2020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和勤

 勉务实的原则,认真阅读并审议董事会议案和会议资料,积极了解公司实际情况

 并与客观、独立判断的市场形势相结合,对董事会议案审慎表决。2020 年度,

 本人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也未对各

  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11              0           11           0            0            否

     2、股东大会

     2020 年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4 次,本人未对公司

 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0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时组织和参加了提名委
        员会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参与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相关工作。在年报编制前,本人积极参与商议

        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持续关注审计进程,就发现的相关

        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并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

        项进展等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经营情况有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本人仔细审阅相关

        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1、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2020 年 4 月 29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7、关于确定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
                                                   8、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
                                                   9、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现金对价及中介
                                                   机构费用。
                                                   1、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2020 年 6 月 15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久补充流动资金;
                                                   2、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2、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 年 7 月 10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4、 关于资产评估、审计及定价相关事项。
                                                   1、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2020 年 7 月 18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 关于新增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0 年 8 月 19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1、关于继续履行为参股公司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
2020 年 11 月 16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公司关联担保。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20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

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

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并发挥专长,为公司提供

决策参考意见。

    2、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

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外,还实地参观了公司及公司部分子公

司,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等情况,密切关注公

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
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得到管理层及时、

详细的答复和说明。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积极主动学习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

益的保护。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

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于 2015 年 1 月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于 2021 年 1

月任期届满,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相

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非常感谢公司股东给予本人的信任,

以及在本人履职期间的支持与帮助。诚挚祝愿公司的明天更加美好与辉煌!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雪琴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