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7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雷科防
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
对前次重组报告书中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条款进一步说明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前次重组报告书中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条
款进一步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前次重组报告书中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条款做进一步说明,本次进一步说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重组报告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次会议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前次重组报告书中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条款的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关 峻
刘 捷
龚国伟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