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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科防务: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10-20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继续聘任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并保持其任职不变,任期三

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为:

       1、总经理:刘峰先生;

       2、副总经理: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

       3、董事会秘书:高立宁先生;

       3、财务总监:高立宁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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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立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高立宁先生的有关材料已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高立宁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8916700

   传真:010-68916700-6759

   邮箱:gaolining@racodf.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 5 号楼 6 层

   邮政编码:100081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2/ 5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峰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北斗二代重大专项专家组专家。现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曾任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军队科

技进步二等奖、2012 年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2013 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现

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奇维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董事、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

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未来导航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峰先生持有 22,788,407 股公司股份,与刘升、高立宁、

韩周安、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下称“刘峰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持有 102,578,076 股公司

股份,占总股本 7.65%);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升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

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原兵器工业部第

203 所、陕西三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控部经理、陕西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雷科防务(西安)控制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理雷科(西安)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
                                  3/ 5
事、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鼎拓科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西安思导瑞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奥瑞思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奥瑞思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恒星箭翔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方奇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升先生持有 24,747,692 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

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刘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

的任职资格。



    3、高立宁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曾在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硕士

生导师,曾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

司监事、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立宁先生持有 8,909,499 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

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4/ 5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高立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

求的任职资格。高立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4、韩周安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子科技大

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担任电子科技大学副研究员,

硕士生导师,现任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派奥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韩周安先生持有 9,083,158 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

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韩周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

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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