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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科防务: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5,153,420.9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

分配利润-264,931,756.94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

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该项议案尚需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

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现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正值;(3)公司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

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

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因此,鉴于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从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特征出

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经审慎研究,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日常研发、销售、生产、项目建设等经营发展需求,

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

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

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议的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所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

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

案登记。

   2、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

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并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