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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科防务: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捷)2023-04-17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捷,作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

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2 年任职期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董事会

    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对

2022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

度和勤勉务实的原则,认真阅读并审议董事会议案和会议资料,积极了解公司

实际情况并与客观、独立判断的市场形势相结合,对董事会议案审慎表决。

2022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

形,也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7               0         7          0       0         否

    2、股东大会

    2022 年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对公司股东大会各项

议案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

     会议,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资质和录用标准、遴选程序提出建议,对

     具体候选人提名和审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召集人,按时组织和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工作,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并研究和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战略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

     审议,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1、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4、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预计的独立意见
                                      6、 关于确定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2年4月14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津贴)的独立意见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9、 关于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2022年5月20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3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3、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
                                          立意见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30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1、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20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2、关于终止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并新签署《一致行动
                                         人协议书》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22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

     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

     收集相关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

     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并发挥专长,

     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度,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外,还实地参观了公司及公司部分子公

     司,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等情况,密切关注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

     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得到管理
     层及时、详细的答复和说明。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积极主动学习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

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特长,一方面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另一方面积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快速、规范发展。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2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捷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