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雷科防务:《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4月修订)2023-04-17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 年 4 月修订)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失效。”的规定,为提高公司再融资事项审议效率,公司拟在《公

司章程》中增加上述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

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1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十二) 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股计划;                                股计划;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            (十六)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项。                                    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工商
                                    2
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

审议。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