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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02-24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2-00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5 号)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2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000.00 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 74,500,000.00 元后,于 2010 年 7 月 8 日分别汇入公
司指定的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民币账户)1,219,420,000.00 元、中国农业
银行武汉鲁巷支行(人民币账户)95,060,000.00 元、兴业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
民 币 账 户 ) 561,020,000.00 元 , 三 个 银 行 账 户 共 计 转 入 认 股 款 人 民 币
1,875,5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4,221,422.43 元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1,278,577.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10 年 7 月 9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171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本所提
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本所同意。”公司经深交所同意,从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
民币帐户)转出 100,000,000.00 元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并分别与四
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 年 12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
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
文件要求,公司于上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
酒会等费用 4,370,867.40 元从原发行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

                                         1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元 94,350,555.03 元 , 最 终 确 认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55,649,444.97 元。
    对此事项,公司已进行相关账务调整,2011 年 3 月 11 日,股份公司从流动
资 金 银 行 账 户 转 入 汉 口 银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001011000061198 )
4,370,867.40 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9,930,538.08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319,385,953.41 元,本年度使用 340,544,584.67 元。其中:
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00,544,584.67 元,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 240,000,000.00 元。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应 结 余 余 额 为
1,232,661,138.97 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6,971,512.92 元,手续费支出
29,280.84 元),实际结余余额与应结余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
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
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业经公司 2008 年 2 月
29 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 2008 年 3 月 18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0 年 7 月 30
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
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
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2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金额(元)       备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061198         5,620,295.51      活期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32809        10,000,000.00    通知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32841        10,000,000.00    通知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9954        50,387,5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778        2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828        2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851        1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877        1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893        1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752        10,077,5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711        10,077,5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737        10,077,5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679         5,038,75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695         5,038,75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794        40,000,000.00 1 年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836        50,000,000.00   1 年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7016        50,000,000.00   1 年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950       100,000,000.00   1 年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976       100,000,000.00   1 年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6992       100,000,000.00   1 年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9913        2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         001011000119939        3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小计                                   676,317,795.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100067446          5,567.22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7564     22,658,108.24    通知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086     1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101     1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216     1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331     2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450     2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574     2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692     3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726     50,000,000.00   1 年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849    100,000,000.00   1 年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5960    100,000,000.00  1 年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416110100200016257     30,000,000.00 6 个月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小计                                   422,663,675.46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    039401040011749        31,464,011.85     活期
              农业银行小计                                    31,464,011.8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0511014160003466      1,440,656.15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0511014260001386     20,155,0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0511014260001394     20,155,0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0511014260001409     30,232,5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0511014260001351     10,077,5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0511014260001360     10,077,5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0511014260001378     10,077,500.00 3 个月定期存款
              民生银行小计                                   102,215,656.15
                  合计                                      1,232,661,138.97

    注: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分别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
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不转
存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
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 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
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25 日




                                             4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054.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993.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达
                                                                                                    截至期末投             本年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现的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                     状态日           效益
                                                                                                     (2)/(1)               效益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项目          否        31,852.00    31,852.00       7,581.52    10,286.38     32.29%                 -       否         否
2、红外光学加工中心项目              否         9,506.00     9,506.00       1,245.73     2,294.21     24.13%                 -       否         否
3、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                否         6,102.00     6,102.00       1,227.21     1,412.46     23.15%                 -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460.00    47,460.00    10,054.46      13,993.05     29.48%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2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32,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4,000.00      52,000.00
               合计                            47,460.00    47,460.00    34,054.46      65,9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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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良好,由于相关投资建设合同及设备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购合同的付款进度约定,显示股份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付款进度未达到计划金额。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1、经股份公司 2010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归还银行
                                       贷款 2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万元;2、经股份公司 2011 年 3 月 29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经股份公司 2011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股份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报告期
                                       内用超募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用于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股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 2010
                                       年 8 月 10 日,共以自筹资金 1,742.58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股份公司
                                       2010 年 8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股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742.58 万元。上述
                                       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
                                       字[2010]第 1743 号专项核查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股份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用账户内(包括专用账户项下转存的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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