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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2012-07-2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事项发表的

                                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制定的股东回
报规划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依据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该规划),该规划体现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精神及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的要求,并且结合了公司的管理特性,考虑了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
展规划、公司以往现金分红与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具体可行;该规划充分重视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真正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让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决策程序、机制公开透明,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了充分的制度
保障,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因此我们完全同意公司所拟定的《未来三
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独立董事签名:



   文 灏               唐国平                  张树勤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