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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2013-03-2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规定,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2 年度履职情况作简要
    报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2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本人均
    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
    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的情况,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
           2012 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数         数           数          会议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2            0              5            0           否

股东大会         3          3            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1 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均不存在对
外担保及违规担保情况。
    2、就公司 201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3、就公司 201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
    公司 2011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实际薪酬和所披露的薪酬一致,制定的薪酬
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
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
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
(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
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最近十
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0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
    2、关于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依据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该规划),该规划体现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精神及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的要求,并且结合了公司的管理特性,考虑了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
展规划、公司以往现金分红与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具体可行;该规划充分重视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真正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让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决策程序、机制公开透明,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了充分的制度
保障,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因此我们完全同意公司所拟定的《未来三
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三)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规范的内部决策
程序和工作流程,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均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能够有效的防范
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余额为 0,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
何对外担保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
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研发、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根据本人工作经验提出合理的
建议。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
履行职责,每年度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考核,并根
据实际情况适时完善考评体系。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作为独立董事,在2012年,我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利润
分配等相关情况,并且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进行认真审查、主动提出建议。


    六、2012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 2012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高管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
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总监、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积极督促会计
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七、培训和学习


   本人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湖北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
律法规,主动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


  八、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wen@hust.edu.cn
   新的一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
务职责,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
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另外,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
                                                            文灏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规定,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
    了公司 2012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一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2012 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2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
    在 2012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2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2012 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数          数           数          会议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2            0              5            0           否

股东大会         3           3            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1 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均不存在对
外担保及违规担保情况。
    2、就公司 201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3、就公司 201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
    公司 2011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实际薪酬和所披露的薪酬一致,制定的薪酬
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
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
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
(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
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最近十
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0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
    2、关于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依据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该规划),该规划体现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精神及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的要求,并且结合了公司的管理特性,考虑了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
展规划、公司以往现金分红与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具体可行;该规划充分重视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真正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让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决策程序、机制公开透明,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了充分的制度
保障,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因此我们完全同意公司所拟定的《未来三
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三)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规范的内部决策
程序和工作流程,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均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能够有效的防范
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余额为 0,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
何对外担保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参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通过与公司经营层、
内部审计部的沟通,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本人工作经验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从专业角度给予了众多建议和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相
关审计报告,了解公司内控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与意见;作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每
年度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公司的考评体
系,提出完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
勉的态度,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及会计师等就公司
业务、财务、运营等各个方面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
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在公司2012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本人主动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除此之外,为更好
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还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了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2012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 2012 年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
年报审计沟通会,听取高管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的发展情况和经营状况的汇报,
就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会计师等进行深入交流,审阅公司财务
报表,与年审会计师确定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督促审计报告按时完成,在年
报审计工作完成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是否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提议。

    七、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2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培养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2012年,本人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
的原则,认真执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决
策参考。

   八、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通过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tgp2121@yahoo.com.cn
   201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
点,在企业管理和财务工作方面加强同公司高管层沟通与交流,一方面为公司未
来的发展出谋划策,另一方面积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规范发展。



                                           独立董事:
                                                           唐国平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规定,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
    了公司 2012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一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2012 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2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
    在 2012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2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2012 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数          数           数          会议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2            0              5            0           否

股东大会         3           3            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1 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均不存在对
外担保及违规担保情况。
    2、就公司 201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3、就公司 201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
    公司 2011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实际薪酬和所披露的薪酬一致,制定的薪酬
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
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
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
(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
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最近十
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0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
    2、关于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依据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该规划),该规划体现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精神及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的要求,并且结合了公司的管理特性,考虑了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
展规划、公司以往现金分红与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具体可行;该规划充分重视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真正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让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决策程序、机制公开透明,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了充分的制度
保障,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因此我们完全同意公司所拟定的《未来三
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三)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规范的内部决策
程序和工作流程,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均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能够有效的防范
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余额为 0,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
何对外担保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
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
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201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关注新工业园的建设
情况,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
发展趋势等情况,并积极献计献策,很多建议被公司采纳。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报告,了解公司内控情况,
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与意见;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其他成员一起
根据本公司行业特点和技术发展趋势,研究讨论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发展方向,拟
定发展策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以切实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提
高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六、2012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 2012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严格执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参
加年报审计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会计师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审阅
公司财务报表,与年审会计师确定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督促审计报告按时提
交,确保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七、培训和学习
    本人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湖北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
律法规,主动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


    八、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angsq@dashenglf.com
    2013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
务职责,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
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另外,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
                                                            张树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