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3-06-0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德红外
股票代码:0024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609室
通讯地址:武汉市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609室
签署日期: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红
外”)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高德红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所持有的部分高德红外股份协议
转让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引起的。本次权益变动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
股份转让行为。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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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情况……………………………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7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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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高德红外 指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黄立先生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报告书 指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注册资本:7,380.00万元
实收资本:7,38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11000009904
税务登记证号:420101711999295
经济性质:自然人控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609室
通讯地址:武汉市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609室
营业期限:1998年12月31日至2048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制、开
发、技术服务、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
规定执行)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
员企业科研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股权结构:
占公司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 持有股权数量
的比例
1 黄 立 7,159.00万元 97.00%
2 胡月宝 221.00万元 3.00%
合计 7,380.00万元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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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地
姓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国籍
区居留权
黄 立 董事长 湖北省武汉市 中国 无
胡月宝 副董事长、总经理 湖北省武汉市 中国 无
黄 晟 董事 湖北省武汉市 中国 无
谢静华 监事会主席 湖北省武汉市 中国 无
周育才 监事 湖北省武汉市 中国 无
韩 卫 监事 湖北省武汉市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高德红外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高德红外的战略发展布局,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控股股东高德电气通过
本次股份转让,进一步优化高德红外的股权结构,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公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高德红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高德红外205,101,561股股份,占高德
红外总股本的68.37%,为高德红外的控股股东,黄立先生为高德红外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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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由控股股东高德电气与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引起。根据该协议,高德电气拟将其所持有的高德红外7,500万股股份(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给黄立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高德电气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130,101,56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37%,仍为高德红外之控股股东,黄立先生将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为89,06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9%。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及性质: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之标的为高德电气持有的高德红外
7,500万股股份,占高德红外股份总数的25.00%。本次转让之股份全部为境内非国有
法人股,转让后股份性质转为境内自然人股。
(二)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高德电气与黄立先生约定的高德红外股权转让价格为7.83元人民币/股,股份
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8,725.00万元,具体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
议。
(三)目标股份的交割:
在合同签订并履行完相关法定审批程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高德电气应配合
黄立先生办理目标股份的过户手续。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在合同签订并履行完相关法定审批程序之日起协议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批准情况
高德电气已经就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高德电气将其所持有
的高德红外7,500万股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
立先生,转让价格7.83元/股。
四、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权利限制情况
该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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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黄立先生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继续履行高德电气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即:自高德红外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
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时任或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们直系亲属、高德红外时任或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们直系亲属均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高德红外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一、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了声明,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了承诺和保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查阅:
(一)高德电气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高德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高德电气关于同意转让股份给黄立先生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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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德电气与黄立先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黄立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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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湖北省武汉市
地
股票简称 高德红外 股票代码 002414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武汉市珞瑜路 716 号华乐商务中
人名称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心 609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205,101,561 持股比例: 68.37%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数量:130,101,561 变动比例: -25.00%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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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黄立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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