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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8-26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3-04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在武
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名,共计 220,834,475 股,代表公司总股本的 73.61%,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黄立先生委托董事王玉女士主持会议。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0,000 万股。此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13 年 6 月
30 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1,787,260,467.89 元。

    同意:220,834,47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本次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由 30,000 万股增加至 60,0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亦相应由 30,000 万元增加至 60,000

万元,股东大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章程修订对


                                      -1-
照表》。

    同意:220,834,47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已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娟、梁俊杰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2-
附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000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0,000 万股,
  第二十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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