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4-03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高德红外 股票代码 002414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丽玲 张锐 电话 027-81298268 027-81298268 传真 027-81298268 027-81298268 电子信箱 liling.chen@126.com rayel1314@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0,878,762.91 176,807,291.90 1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988,951.36 51,694,988.78 -1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1,031,017.39 51,535,373.31 -20.3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5,345,064.10 -162,666,932.72 32.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862 -18.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862 -18.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 2.18% -0.43% 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492,008,557.28 2,721,033,845.83 -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09,706,301.97 2,379,712,050.91 1.26%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54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持有有限售 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例 股份状 数量 数量 态 境内非国有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39.87% 239,203,122 0 法人 黄立 境内自然人 29.69% 178,125,000 0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 境内非国有 1.64% 9,855,189 9,855,189 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 0.47% 2,799,895 2,799,895 0 法人 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金 其他 0.43% 2,563,501 -650,955 0 21 号资金信托合同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 境内非国有 0.35% 2,093,670 2,093,670 0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法人 蔡运琴 境内自然人 0.31% 1,839,720 -100,380 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20% 1,178,000 -2,680,000 0 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林冬武 境外自然人 0.19% 1,112,763 1,112,763 0 冯凌 境内自然人 0.17% 1,032,487 1,032,487 0 高德电气持有高德红外 39.87%股权,为公司 控股股东;同时,黄立持有高德电气 97%的股 权,因此黄立为高德红外实际控制人。除上述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2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军民并进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本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各项 工作。公司继续稳步推进红外焦平面探测器项目批产工作,积极推动新兴民用领域市场拓展, 持续优化调整市场营销和生产模式,并不断提升政府装备类产品技术研发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