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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16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5-06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立
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 3,600 万元对高芯科技进行增资,投资期
限为 8 年,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 1.2%,投资期限届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
的回购计划回购股权。同时,董事会同意以高德红外持有的面积为 102890.20 平
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武新国用(2015)第 071 号)向国开发展基金提
供抵押担保。
    《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安为瑜女士因公司另有任用,辞去公司内部审计
负责人职务,现同意改聘周念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