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6-03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6 年 10 月 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秦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4,032,248,177.92 3,337,692,212.70 2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3,223,903,860.50 2,487,588,242.01 29.60% 产(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0,028,431.62 73.10% 482,620,448.51 3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483,130.64 16.02% 41,894,071.97 5.93%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140,630.91 -145.00% 32,336,526.47 -13.35%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202,106,015.56 42.91%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58 16.00% 0.0698 5.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58 16.00% 0.0698 5.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4% 0.02% 1.67% 0.06%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36,550.89 -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1,168,700.06 -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884.0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23,487.68 - 合计 9,557,545.5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 1,194,848.00 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 退款 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政策”。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03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例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境内非国有法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38.32% 239,203,122 0 - - 人 黄立 境内自然人 28.53% 178,125,000 133,593,750 质押 11,68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 其他 1.93% 12,054,651 0 - - 资基金 北京诚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其他 1.88% 11,718,750 0 - - 合伙)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其他 1.22% 7,613,382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 其他 1.09% 6,820,529 0 - - 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0.80% 5,000,000 0 - - 基金 平安大华基金-浦发银行-厦 门国际信托-厦门信托-财富 其他 0.56% 3,515,625 0 - - 共赢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其他 0.53% 3,281,907 0 - - 券投资基金 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其他 0.44% 2,736,633 0 - - 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239,203,122 人民币普通股 239,203,122 黄立 44,531,250 人民币普通股 44,531,25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 12,054,651 人民币普通股 12,054,651 级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7,613,382 人民币普通股 7,613,3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 6,820,529 人民币普通股 6,820,529 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 3,281,907 人民币普通股 3,281,907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 2,736,633 人民币普通股 2,736,633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彭朝晖 2,195,717 人民币普通股 2,195,717 高德电气持有高德红外 38.3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同时,黄立持有高德电气 97%的股权,因此黄立为高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红外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 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金额(元) 期初金额(元) 变动幅度(%) 备注 货币资金 769,094,859.11 430,994,771.09 78.45 注1 应收票据 30,762,400.00 68,735,128.00 -55.25 注2 应收账款 780,817,725.58 568,421,981.77 37.37 注3 预付款项 122,073,539.80 54,120,629.97 125.56 注4 短期借款 447,379,372.00 10,000,000.00 4,373.79 注5 应付票据 19,313,031.43 133,785,081.93 -85.56 注6 预收款项 46,265,938.07 34,042,163.89 35.91 注7 应付职工薪酬 11,075,545.42 25,826,736.36 -57.12 注8 其他应付款 5,392,802.02 101,389,524.26 -94.68 注9 资本公积 2,066,568,128.12 1,487,260,467.89 38.95 注10 注1:主要系报告期非公开发行收到募集资金款项所致; 注2:报告期内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注3:主要系报告期实现收入的主要项目尚未到期回款所致; 注4:报告期内材料采购及设备投资增加预付所致; 注5:报告期内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注6:报告期内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注7:报告期内增加销售预收款所致; 注8:报告期初预提年终奖金导致期初金额大于期末金额所致; 注9:主要系报告期内将原往来款核算的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高芯科技的投资款转入其他 权益工具核算所致; 注10: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本溢价所致。 2、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 本期金额(元) 上期金额(元) 变动幅度(%) 备注 营业收入 482,620,448.51 368,507,807.56 30.97 注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88,033.00 3,030,915.16 -41.01 注2 销售费用 32,464,324.02 22,729,245.26 42.83 注3 管理费用 173,027,406.69 128,975,823.87 34.15 注4 财务费用 5,924,379.51 -3,118,912.53 -289.95 注5 资产减值损失 25,299,213.72 -968,974.65 -2,710.93 注6 投资收益 3,663,968.03 -100.00 注7 营业外收入 12,468,111.68 26,196,980.01 -52.41 注8 营业收入 482,620,448.51 368,507,807.56 30.97 注1 注1:主要系本期执行销售订单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报告期内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附加税减少所致; 注3:主要系报告期随着销售的增长营销薪酬、招标代理费用等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新增汉丹机电增加账载管理费用,另职工薪酬、研发 费用、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注5:主要系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注6:主要系报告期依据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注7:主要系上年同期进行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而本报告期无所致; 注8: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关产品免征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本报告期无所致。 3、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元) 上期金额(元) 变动幅度(%) 备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06,015.56 -141,421,457.10 42.91 注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1,862,845.65 -112,704,749.04 229.94 注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8,944,293.43 -12,000,000.00 -7,757.87 注3 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虽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但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更多所致; 注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支付汉丹机电收购款所致; 注3: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贷款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6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当前,公司正以核心器件-红外非制冷焦平面探测器量产为契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轩 辕智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大力推动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新兴民用领域应用的普及。本次 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创新营销方式,大力推动红外车载夜视系统市场开拓并 持续拓展智能汽车产业链,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一 系列相关议案。2016年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武汉高德红外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审核通过,6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高 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并于2016年9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9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4,256,031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高德电气所持公 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高德电气所持的公司股份比例减低至38.32%,但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 致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发 生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设立全资子公司轩辕智驾科技(深 2016 年 06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圳)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上市 2016 年 09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提示性公告 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间 情况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 - - - - -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 - - - - - 承诺 根据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化投资者回 报机制的要求,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 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 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 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2016 董事和高 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年 01 严格 - 长期 级管人员 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月 14 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日 再融资时所作承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诺 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 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 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管理措施。 参与员工 1、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六 2015 年度 2016 持股计划 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有控 制关 非公开发 年 01 严格 认购本次 - 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高德红外股票的行为。2、自 行董事会 月 14 履行 非公开发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高德红外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决议公告 日 行股份的 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与本人有控制关系的 日前六个 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监 关联方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高德红外股票。3、 月至本次 事、高级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高 非公开发 管理人员 德红外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行股票完 成后六个 月内 核查期间未发生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关于加强对 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 知》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关于 2016 2016 年 5 武汉高德 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 年 08 月 5 日至 严格 红外股份 - 卷工作的操作规程》所述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及 月 08 2016 年 8 履行 有限公司 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 日 月8日 项,也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发行和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 大遗漏。 武汉高德 红外股份 2016 2015 年度 有限公 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认购方 年 01 非公开发 严格 司、武汉 - (包括认购方的投资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月 14 行股票期 履行 市高德电 日 间 气有限公 司、黄立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 - - - - - -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 是 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 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 不适用 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 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 至 40.00% 变动幅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73.51 至 8,875.37 1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变动区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39.55 (万元) 受益于公司新兴业务开展及传统订单增加,预计 2016 年度归属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0%-40%。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立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