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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11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7-01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
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9 日-2017 年 5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17 年 5 月 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
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
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 号武汉高德
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 选举黄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2 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3 选举王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4 选举王福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1 选举喻景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 选举王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3 选举邓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9.1 选举柳国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9.2 选举孙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1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其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的表决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董事
会换届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同期披露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
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8 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4:00 -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 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王燕飞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68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号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00

  4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00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7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适用累计投票制表
                                                                                决
 7.01     选举黄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01

 7.02     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02

 7.03     选举王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03

 7.04     选举王福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04

  8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适用累计投票制表
                                                                                决
 8.01     选举喻景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1

 8.02     选举王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

 8.03     选举邓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

  9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适用累计投票制表
                                                                                决
9.01    选举柳国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9.01

9.02    选举孙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9.02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7,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8,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9,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9 日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代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数(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7.01    选举黄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02    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03    选举王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04    选举王福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数(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8.01    选举喻景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    选举王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    选举邓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票数(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9.01    选举柳国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9.02    选举孙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注:其中对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打“√”;对于累积投
       票议案,请在候选人的表决意见下填写选举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