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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28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8-01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求
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和新
颁布的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
及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       其他收益:915,522.89元

 调整。

                                                本年“资产处置收益”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195,848.15元,上年“营业外收入”
 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
                                            减少1,812.09元,“营业外支出”减
 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
                                            少280,201.94元,调整至“资产处置
 相应调整。
                                            收益”-278,389.85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
更真实。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