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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8-0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

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开发展基金”)与公司签署《投资合同》,以现金 3,600 万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科技”)进行增资,后期按协议约定回

购该基金持有的高芯科技股权。

    公司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履行回购义务,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与国开

发展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 3,600 万元并受让国开发

展基金所持高芯科技 10.65%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国

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三、备查文件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