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8-0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
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开发展基金”)与公司签署《投资合同》,以现金 3,600 万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科技”)进行增资,后期按协议约定回
购该基金持有的高芯科技股权。
公司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履行回购义务,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与国开
发展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 3,600 万元并受让国开发
展基金所持高芯科技 10.65%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国
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三、备查文件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