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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9-12-17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9-06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19-068):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32,814 股,

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8,2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接到王玉女士的通知,王玉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票 158,204 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本次减持后,

王玉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王玉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2 月 16 日     20.7        158,204      0.017

                        合    计                                 158,204      0.0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2,814     0.068    474,610      0.051

 王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204     0.017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4,610     0.051    474,610      0.051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王玉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王玉女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女士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

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王玉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

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女士减持数量过半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王玉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