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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德红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4,256,031 股,发行价格每股 2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954,393.60 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
15,000,000.00 元后,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
(人民币账户)243,204,393.60 元、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人民币账户)362,750,000.00
元,两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 605,954,393.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出具
XYZH/2016WHA20315 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23,000.00 元,无募集资金其他
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
部 注销。 其中,募 集 资金累计 存款利息 收 入 4,355,002.79 元, 理财投资 收益
13,280,374.88 元,手续费支出 68,855.81 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


                                      1
4,327,012.16 元,理财投资收益 13,280,374.88 元,手续费支出 53,760.28 元;本年度
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 27,990.63 元,手续费支出 15,095.5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
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
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业经公司 2008 年 2 月 29 日第
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 2008 年 3 月 18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 1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4 年 1 月 29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对该制度的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和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
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
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民 生 银 行 武 汉 光 谷 支 行 ( 账 号 698331968 )、 招 商 银 行 武 汉 分 行 ( 账 号
127902385910407)已全部注销。其中,根据 2019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账户实际结余金额 118,848,149.17 元
已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注销;民生
银行武汉光谷支行账户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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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605,954,393.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3,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计变更用途募集资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0,577,784.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目(含部分变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重大变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更)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型高科技
(WQ)系统研发及        否       362,750,000.00 362,750,000.00                    255,178,857.00        70.35%    2018-12-28     -              -     否
  产业化基地项目
2、制冷型碲镉汞及
Ⅱ类超晶格红外探        否       153,900,000.00 153,900,000.00    723,000.00      156,094,533.90        101.43%   2019-12-31     -              -     否
  测器产业化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1,421,400.00   89,304,393.60                    89,304,393.6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38,071,400.00 605,954,393.60    723,000.00      500,577,784.50        82.61%
  闲置资金投向
1、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
2、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尚未到
       期)
      合计                       738,071,400.00 605,954,393.60    723,000.00      500,577,784.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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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1)经公司 2017 年 6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新型高科技(WQ)系
                                           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的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 号产业园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经 2018 年 1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
                                           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全部变更至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 号产业园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共以自筹资金 5,142.01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 2016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142.01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
                                           及置换金额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了 XYZH/2016WHA20324 号《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1)公司 2016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 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
                                           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已将 2016 年 10 月 25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公司 2017 年 7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截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已将 2017 年 7 月 17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
                                           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经公司 2019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的“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拟将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结余 11,884.81 万元。
                                           2)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有以下几点:①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对现有厂房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进行了合理利用,并优化现有产业资源、合理布局产能,提高了生产和经营效率。现公司某型号完整武器系统正紧张备货中,
                                           该募投项目已达预计可使用状态,故予以项目结项;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
                                           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③公司为了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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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
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
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1BJAG10372】号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持续督导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持续督导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形式,对高德红外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
容包括: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
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
任的会计师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八、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高德红外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高德红外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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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持续督导机构对高德红外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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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建航                    安   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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