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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高德红外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建航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安源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0 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会将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
                                                 荐代表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
                                                 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 月 13 日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最新监管政策规定;2、新《证券
                                                法》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的相关修订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内容,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影
                                                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一)》相关责任条款解读。4、结合近期市
                                                场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以及违规案例启示
                                                等方式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是                   不适用
 补措施的承诺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6.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建航                      安   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