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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均不存在对外
担保及违规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相关人员具
备履行职务所必备的行业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不存在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文   灏              张慧德             郭   东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