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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5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通过了《关于〈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个
人利益的一致,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公司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
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通过了《关于〈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及草案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事项
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
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