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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
对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
其摘要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已就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获得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和所有者
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
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签名:


    文   灏              张慧德              郭   东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