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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1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3,285,181,6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27,073,610.86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的 41.50%;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转增
    部分未超过 2022 年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获得审议通过并实施
    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 3,285,181,622 股增加至
    4,270,736,108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285,181,622 元增加至人民币 4,270,736,108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根据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
    行补充和完善。具体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3,285,181,622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4,270,736,108 元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285,181,622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270,736,108 股,
股,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
    ………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
事项。                                   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开日失效;(新增)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