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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康威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08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3-014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宗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艳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97,327,735.97         1,292,678,630.79                         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0,431,943.01           347,519,303.17                        2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42,648,838.35           339,648,191.89                        30.3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68,663,665.37          -520,821,438.01                       -28.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7                       29.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7                       29.41%
净资产收益率(%)                                         5.07%                 4.98%                        0.0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元)                              10,400,278,285.82       10,589,486,239.71                         -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106,532,274.94         8,656,704,396.19                          5.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090.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147,37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50,066.8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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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影响额                                                          1,375,551.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689.41
合计                                                                  7,783,104.6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49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持有有限售 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例(%)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             国有法人           42.42% 852,100,000 852,100,000
龚虹嘉                                         境外自然人         22.01% 442,000,000 331,500,000
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9.91% 199,080,000 149,310,00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2%      70,721,536             0
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      64,325,000    48,243,75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国有法人               1%     20,000,000    2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      12,008,636             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5%      11,022,241             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1%      10,328,182             0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0.48%       9,700,000             0
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龚虹嘉                                                             110,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721,536            人民币普通股
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49,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6,081,25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2,008,63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022,24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328,18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229,28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7,580,023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境外自然人股东龚虹嘉先生与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控股股东陈春梅女士为夫妻关系。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同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基金。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   目                  期末余额(元)              年初余额(元)                  变动幅度
 其他流动资产                               87,484,057.57               132,122,410.54                  -33.79%
 持有至到期投资                            816,500,000.00               300,000,000.00                  172.17%
 应付账款                                  679,921,966.49            1,075,022,460.87                   -36.75%
 应付职工薪酬                              184,109,646.10               431,980,413.55                  -57.38%
  应交税费                                37,745,636.31               81,383,854.93               -53.62%
说明:
1、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减少 33.79%,主要原因:预缴所得税在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后退
还减少应缴所得税借方余额所致。
2、持有至到期投资本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增加 172.17%,主要原因:保本资金理财本期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本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减少 36.35%,主要原因:2013 年 1 季度材料采购支付货款增加减少应付账款余额所
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减少 57.38%,主要原因:2012 年度年终奖在 2013 年 1 季度发放所致。
5、应缴税费本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减少 53.62%,主要原因:2013 年度 3 月份应缴增值税余额相比上年年末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   目                    本期金额(元)         上年同期金额(元)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697,327,735.97           1,292,678,630.79                     31.30%
 营业成本                                      882,546,175.61             661,465,729.58                     33.42%
 管理费用                                      185,628,502.99             122,625,833.27                     51.38%
 财务费用                                      -29,713,029.46              -9,502,452.36                    212.69%
 营业外支出                                      1,893,901.44               1,304,903.74                     45.14%
 所得税费用                                     78,501,175.87              57,281,341.23                     37.04%
 少数股东损益                                    1,157,910.03                 857,188.35                     35.08%
说明:
1、营业收入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31.30%,主要原因:公司所处安防行业景气度继续维持,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33.42%,主要原因:随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公司营业成本也随之增长。
3、管理费用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51.38%,主要原因: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持续加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4、财务费用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212.69%,主要原因: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45.14%,主要原因:公司计缴的水利建设基金随营业收入增长而随之增长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37.04%,主要原因:公司计缴的所得税费用随营业收入增长而随之增长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35.08%,主要原因:控股子公司本期利润增加相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   目                    本期金额(元)          上年同期金额(元)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8,663,665.37             -520,821,438.01           -28.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6,969,715.15              -23,215,752.65        2428.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929,778.28                            -                -
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减少 28.39%,主要原因:本期支付材料采购款及 2012 年度年终奖增
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减少 2428.33%,主要原因:公司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支出增加所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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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无                                      无                                       无
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一)、公司发行前股东在发行时所作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承诺:自发行人的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
                                  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华讯网络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拟上市
                                  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002 号】,由五十二所
                                  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2、本公司股东龚虹嘉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发行前
发行时所作承诺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严格履行
                         股东
                                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公司股东杭州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胡扬忠、邬伟琪、蒋
                                  海青、周治平、徐礼荣、蔡定国、何虹丽、郑一波、胡丹、蒋玉峰、刘翔、王
                                  瑞红、陈军科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数
                                  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上述人员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公司股东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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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胡扬忠、邬伟琪、龚虹嘉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上述人员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5、本公司股东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6、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扬忠、邬伟琪、蒋海青、周治平、徐
                                礼荣、蔡定国、何虹丽、郑一波、胡丹、蒋玉峰、刘翔、王瑞红、陈军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杭州
                                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威讯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
                                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威讯
                                投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威讯投资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威讯投资股份。
                                7、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扬忠、邬伟琪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股
                                份,也不由康普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康普投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
                                有的康普投资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康普投
                                资股份。
                                8、本公司董事龚虹嘉的配偶陈春梅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康普投资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龚虹嘉任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康普投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康普投资股份
                                总数的 25%;在龚虹嘉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康普投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及相关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二)、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分别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和 2008 年 8 月 28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龚虹嘉、杭州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亦于 2008 年 7 月 10 日向本公司出具
                                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 50%
2013 年 1-6 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
                                                                                    20.00%   ~~           40.00%
的预计范围                       长幅度为:
2012 年 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9,888,601.7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所处安防行业景气度继续维持,预计公司各项业务同比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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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宗年

                                                                    2013 年 4 月 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