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临 2014-012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宗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一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金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2,594,659,242.42 1,697,327,735.97 5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6,633,248.08 450,431,943.01 5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81,954,167.66 442,648,838.35 54.0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71,831,568.30 -668,663,665.37 45.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1 0.112 52.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1 0.112 52.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6% 5.07% 0.8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591,441,081.33 14,071,528,034.19 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865,460,704.89 11,178,351,846.42 6.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426.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22,226.1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373,479.4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30,893.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0,117.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1,975.42 合计 4,679,080.4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2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3,29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 持有有限售 持股比 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例(%)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浙江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0.42% 1,623,855,536 0 龚虹嘉 境外自然人 18.52% 743,850,000 557,887,500 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5% 299,360,000 224,520,00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6% 106,950,778 0 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 96,487,500 72,365,625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 国有法人 2% 80,344,464 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9% 27,600,000 0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5% 26,000,000 0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0.47% 19,000,000 0 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其他 0.46% 18,601,119 0 -005L-FH002 深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1,623,855,536 人民币普通股 1,623,855,536 龚虹嘉 185,96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85,962,50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950,778 人民币普通股 106,950,77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 80,344,464 人民币普通股 80,344,464 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74,8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4,84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600,000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0 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4,121,875 人民币普通股 24,121,875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00,000 3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8,601,119 人民币普通股 18,601,119 -005L-FH002 深 公司境外自然人股东龚虹嘉先生与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控 股股东陈春梅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上述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4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 目 期末余额(元) 年初余额(元) 变动幅度 无形资产 90,988,886.03 53,117,713.95 71.30% 短期借款 623,836,298.56 180,799,798.20 245.04% 应付职工薪酬 151,336,989.18 505,769,529.55 -70.08% 说明: 1、无形资产本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增加 71.30%,主要原因:外购商标、软件以及专利特许权增加所致。 2、短期借款本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增加 245.04%,主要原因:临时资金周转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相比减少 70.08%,主要原因:年终奖期后发放减少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 目 本期金额(元) 上年同期金额(元)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594,659,242.42 1,697,327,735.97 52.87% 营业成本 1,375,389,877.07 882,546,175.61 55.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607,191.58 13,080,153.03 111.06% 销售费用 261,613,832.14 175,978,641.01 48.66% 管理费用 283,729,975.93 185,628,502.99 52.85% 财务费用 -18,499,396.50 -29,713,029.46 -37.74% 投资收益 2,373,479.45 4,806,707.52 -50.62% 营业外收入 116,285,515.17 57,370,930.04 102.69% 营业外支出 4,626,327.09 1,893,901.44 144.27% 说明: 1、营业收入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52.87%,主要原因: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55.84%,主要原因:随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公司营业成本也随之增长。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111.06%,主要原因:随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也随之增长。 4、销售费用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48.66%,主要原因:公司持续在国内外营销网络上增加投入,相应增长销售费用所致。 5、管理费用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52.85%,主要原因: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持续加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6、财务费用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减少 37.74%,主要原因: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减少 50.62%,主要原因:到期投资理财减少,收益相应减少所致。 8 营业外收入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102.69%,主要原因:本期软件增值税超负退税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144.27%,主要原因:公司计缴的水利建设基金随营业收入增长而随之增长。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 目 本期金额(元) 上年同期金额(元) 变动幅度 5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1,831,568.30 -668,663,665.37 45.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195,902.78 -586,969,715.15 -48.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208,611.63 85,929,778.28 412.29% 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减少 45.34%,主要原因:本期支付材料采购款、应缴税金及 2013 年 度年终奖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48.18%,主要原因:公司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增加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同期相比增加 412.29%,主要原因:主要系公司本期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二、无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在收购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 在收购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收购人之间完全独立。 收购报告 浙江海 2013 书或权益 2、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 康集团 年 10 严格 变动报告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长期 有限公 月 29 履行 书中所作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收购人违规占用的情形。 司 日 承诺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收购人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6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收购人兼职;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6)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收购人的机构完全分开。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 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一)、公司发行前股东在发行时所作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华讯网络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拟上市公司国有股转持 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002 号】,由五十二所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 售期义务。 2、本公司股东龚虹嘉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首次公开 3、本公司股东杭州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2010 发行或再 发行前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年 05 严格 长期 融资时所 股东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胡扬忠、邬伟琪、蒋海青、周 月 17 履行 作承诺 治平、徐礼荣、蔡定国、何虹丽、郑一波、胡丹、蒋玉峰、刘翔、王瑞红、陈军 日 科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上述人员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4、本公司股东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胡扬忠、邬伟琪、龚虹嘉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上述人员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公司股东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6、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扬忠、邬伟琪、蒋海青、周治平、徐礼荣、 蔡定国、何虹丽、郑一波、胡丹、蒋玉峰、刘翔、王瑞红、陈军科承诺:自发行 7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杭州威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威讯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 在其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威讯投资股份数量不超 过所持有的威讯投资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威 讯投资股份。 7、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扬忠、邬伟琪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也不 由康普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康普投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康普投资 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康普投资股份。 8、本公司董事龚虹嘉的配偶陈春梅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康普投资回购 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龚虹嘉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康普投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康普投资股份总数的 25%;在龚虹嘉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康普投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及相关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二)、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 科技集团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分别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和 2008 年 8 月 28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公司其 他发起人股东龚虹嘉、杭州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亦于 2008 年 7 月 10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无 无 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 是 及时履行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35% 至 55%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33,068.56 至 152,782.42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8,569.3 受惠于公司所处安防行业继续维持较快的行业增长速度,市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场集中度显著提升,公司预计 2014 年度中期的经营业绩继续 维持稳定增长。 8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