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 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审议、表决程 序及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 报表格式调整。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天纵、陆建忠、王志东、洪天峰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