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董事会关于本次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1-01-09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杭
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对公司
2020 年 4 月 25 日发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经营
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
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
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
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杭州萤石网络有
限公司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
计算的区间段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
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0 年 3 月 26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
票、中小板综指(399101.SZ)、Wind 电子元器件指数(886062.WI)的累计涨跌
幅情况如下:
2020 年 3 月 26 日 2020 年 4 月 24 日
项目 涨跌幅
(收盘价) (收盘价)
海康威视(元/股) 28.32 29.73 4.98%
中小板综指 9,612.71 9,842.43 2.39%
电子元器件指数 4,962.71 4,910.13 -1.0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2.59%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6.04%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影响,即剔除中小板综指(399101.SZ)、电子元
器件指数(886062.WI)的波动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董事会决议日前 20 个交
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 2.59%和 6.04%,均未达到 20%。
综上,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之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