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资监管机构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草案“特别提示”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部分文字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即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本公司”或“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 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 99,73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 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规定分批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限制 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 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共 9,973 人,约占 2020 年末公司总人数的 23.36%。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一) 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1) 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财务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 以下条件: a) 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 杆公司前一年度 75 分位水平; b) 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 杆公司前一年度 75 分位水平; c) 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 杆公司前一年度 75 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 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 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现修订为: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即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本公司”或“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 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 99,577,629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 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规定分批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限制 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 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共 9,953 人,约占 2020 年末公司总人数的 23.32%。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一) 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1) 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财务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 以下条件: a) 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 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水平; b) 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 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水平; c) 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 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 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 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二、原草案“释义”部分文字 授予条件 指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依据本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 解锁条件 指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依据本计划解锁安排进 行解锁的条件。 现修订为: 授予条件 指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依据本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其中,授予时点前一年度、授予前一财务年度、授予前一年度均以 授予时点前最近一个已公开披露财务报告的年度为准。 解锁条件 指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依据本计划解锁安排进 行解锁的条件。其中,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解锁前一财务年度、解锁前一年度均 以解锁时点前最近一个已公开披露财务报告的年度为准。 上述修订未改变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发布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解锁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此款修订是对已披露的草 案中授予条件、解锁条件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公司保证本次修订内容与报批信息 的一致性,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国资相关管理机构的批复。 三、原草案“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第九条部分文字 第九条 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共 9,973 人,约占 2020 年末公司总人数的 23.36%。 (一) 本公司经筛选的高层管理人员,共 6 人; (二)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中层管理人员,共 115 人; (三)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基层管理人员,共 753 人; (四)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特点和发展的需要等情况确定,共 9,099 人。 现修订为: 第九条 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共 9,953 人,约占 2020 年末公司总人数的 23.32%。 (一) 本公司经筛选的高层管理人员,共 6 人; (二)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中层管理人员,共 135 人; (三)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基层管理人员,共 836 人; (四)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特点和发展的需要等情况确定,共 8,976 人。 四、原草案“第四章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本次授予总量 截至本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且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7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数 为 99,73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7%。本次授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现修订为: 第十四条 本次授予总量 截至本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且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7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数 为 99,577,62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7%。本次授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原草案“第五章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次授予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方案中,限制性股票拟授予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详细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授予 授予股数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总量的比例 (股) 的比例(%) (%) 1 毕会娟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2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3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4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5 金艳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6 徐鹏 高级副总经理 70,000 0.07% 0.0007% 占本次授予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总量的比例 股数(股) 合计(股) 的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 83,333 500,000 0.50% 0.01% 中层管理人员,共 115 人 31,941 3,673,224 3.68% 0.04% 其他 基层管理人员,共 753 人 15,775 11,878,803 11.91% 0.12% 激励 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共 9,099 人 9,196 83,677,973 83.91% 0.90% 小计,共 9,967 人 9,956 99,230,000 99.50% 1.06% 授予合计,共 9,973 人 10,000 99,730,000 100.00% 1.07% 注 1:以上任一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本次授予及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累计 获得的权益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注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 价值)的 30%确定。 注 3:以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参与本计划的情形,也未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 权激励计划。 现修订为: 第十五条 本次授予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方案中,限制性股票拟授予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详细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授予 授予股数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总量的比例 (股) 的比例(%) (%) 1 毕会娟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占本次授予 授予股数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总量的比例 (股) 的比例(%) (%) 2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3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4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5 金艳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6 徐鹏 高级副总经理 70,000 0.07% 0.0007% 占本次授予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总量的比例 股数(股) 合计(股) 的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 83,333 500,000 0.50% 0.01% 中层管理人员,共 135 人 27,476 3,709,310 3.73% 0.04% 其他 基层管理人员,共 836 人 15,656 13,088,220 13.14% 0.14% 激励 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共 8,976 人 9,167 82,280,099 82.63% 0.88% 小计,共 9,947 人 9,961 99,077,629 99.50% 1.06% 授予合计,共 9,953 人 10,005 99,577,629 100.00% 1.07% 注 1:以上任一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本次授予及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累计 获得的权益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注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 价值)的 30%确定。 注 3:以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参与本计划的情形,也未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 权激励计划。 六、原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第二十六条部分 文字、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六条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限制性股票方可按照解锁安排进行解锁: (一) 公司层面解锁条件 1. 净资产收益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 第一次解锁: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 一年度 75 分位水平; b) 第二次解锁: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 一年度 75 分位水平; c) 第三次解锁: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 一年度 75 分位水平;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 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第二十七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对标公司的选取 为了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中绩效指标的市场可比性,根据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本计划中拟选取 23 家行业属性及业务发展阶段相似且具有可比性的 A 股上市公司作为业绩对标公司,主要基于以下标准进行筛选: 1. 行业属性相同:证监会行业分类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 器器材制造等相关行业; 2. 主营产品类型和海康威视相似,且有可比性; 3. 海康威视直接业务或人才竞争对手。 标杆企业名称如下表所示: 公司代码 股票名称 002236.SZ 大华股份 000063.SZ 中兴通讯 000541.SZ 佛山照明 000651.SZ 格力电器 002035.SZ 华帝股份 002152.SZ 广电运通 002177.SZ 御银股份 002180.SZ 纳思达 002249.SZ 大洋电机 002543.SZ 万和电气 002668.SZ 奥马电器 300065.SZ 海兰信 300330.SZ 华虹计通 600060.SH 海信视像 600100.SH 同方股份 600271.SH 航天信息 600336.SH 澳柯玛 600498.SH 烽火通信 600690.SH 海尔智家 600775.SH 南京熊猫 公司代码 股票名称 600839.SH 四川长虹 601138.SH 工业富联 603118.SH 共进股份 现修订为: 第二十六条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限制性股票方可按照解锁安排进行解锁: (一) 公司层面解锁条件 1. 净资产收益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 第一次解锁: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 期 75 分位水平; b) 第二次解锁: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 期 75 分位水平; c) 第三次解锁: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 期 75 分位水平;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 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第二十七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对标公司的选取 为了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中绩效指标的市场可比性,根据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本计划中拟选取 23 家行业属性及业务发展阶段相似且具有可比性的 A 股上市公司作为业绩对标公司,主要基于以下标准进行筛选: 1. 行业属性相同:证监会行业分类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 器器材制造等相关行业; 2. 主营产品类型和海康威视相似,且有可比性; 3. 海康威视直接业务或人才竞争对手。 标杆企业名称如下表所示: 公司代码 股票名称 002236.SZ 大华股份 000063.SZ 中兴通讯 000100.SZ TCL 科技 000541.SZ 佛山照明 000651.SZ 格力电器 公司代码 股票名称 002035.SZ 华帝股份 002152.SZ 广电运通 002177.SZ 御银股份 002180.SZ 纳思达 002249.SZ 大洋电机 002543.SZ 万和电气 300065.SZ 海兰信 300330.SZ 华虹计通 600060.SH 海信视像 600100.SH 同方股份 600271.SH 航天信息 600336.SH 澳柯玛 600498.SH 烽火通信 600690.SH 海尔智家 600775.SH 南京熊猫 600839.SH 四川长虹 601138.SH 工业富联 603118.SH 共进股份 七、原草案“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后至解锁日前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 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的调整如下: (一)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或送股后增加的 股票数量)。 (二) 缩股 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 例。 (三) 派息(公告后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适用)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若由于派息事项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 1 元/股。 (四) 配股 P=P0×(P1+P2×N)/ [P1× (1+N)] 其中:P1 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 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五) 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现修订为: 第二十九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后至解锁日前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 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回购价格相应的调 整如下: (六)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授予/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或送股后 增加的股票数量)。 (七) 缩股 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授予/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 缩股比例。 (八) 派息(公告后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适用)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授予/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 派息额。若由于派息事项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 1 元/股。 (九) 配股 P=P0×(P1+P2×N)/ [P1× (1+N)] 其中:P1 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 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十) 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授予/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八、原草案“第十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在本次授予计划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应在生效等待期内摊销。因此,限 制性股票成本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单位成本)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 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确定。基于最近可获得的股价信息(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 55.00 元/股为基准),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约为 25.29 元。本 次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 252,217.17 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 设 2021 年 12 月初完成授予,对后续各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年度摊销金额 7,881.79 94,581.44 90,377.82 42,036.20 17,339.93 (人民币,万元) 现修订为: 第五十条 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在本次授予计划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应在生效等待期内摊销。因此,限 制性股票成本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单位成本)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 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确定。基于最近可获得的股价信息(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 55.00 元/股为基准),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约为 25.29 元。本次 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 251,831.82 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 2022 年 1 月底完成授予,对后续各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年度摊销金额 86,567.19 94,436.93 48,267.77 20,985.98 1,573.95 (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