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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康威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9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
了详细了解,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事项发表相关意
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事项,
系因 20 名激励对象离职,调整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了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
授权,决策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事项。


    二、对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相关
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
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
    2、经核查,拟授予股票的9,933名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经核查,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审议
的授予安排中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9,9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99,417,229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晓波、胡瑞敏、李树华、管清友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