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2-04-16
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2)第 Q00970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
合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2)第 P0272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证上
[2022]19 号) (2022 年 01 月 07 日)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4 月 14 日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市公司核
关联方与上市 2021 年 1 月 1 本年 本年 2021 年 12 月 金融业务的
关联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公司的关系 日余额 增加额 减少额 31 日余额 类别
目
中国电子科技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
同一最终控制方 货币资金 400,000.00 458,000.86 408,000.19 450,000.67
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
此汇总表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