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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管清友)2022-04-16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作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建设
 性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
 职如下: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会议1次,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参与会议6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每次参会前我都认真审阅本公司提交的相
 关会议资料,并做出独立的思考和分析;参会过程中,我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
 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我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我
 对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对所有议案未有反对或异议。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
2021 年 03 月 12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同意
                                               交易情况说明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年
2021 年 04 月 15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      同意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部分会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向五家创新业务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2021 年 07 月 23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同意
                                               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
2021 年 08 月 10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独立意见;关于增加 2021 年     同意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2021 年 09 月 30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同意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事项的独立
2021 年 10 月 22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同意
                                               意见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
                                               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独立
2021 年 12 月 30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意见;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
                                               见

       3、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
 场检查,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监督与审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经营层
 及相关负责人员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状况,
 对区域销售工作给予了诸多建议和意见;追踪检查董事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并
 通过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形
 势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
 及时了解和掌握。
       4、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作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我组织召开了5次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研究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上述人员的考
 核标准提出专业建议;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关于薪酬考核管理的专业汇报,审议了
公司2021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追踪监督;认真审议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
等议案,对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专项审核,并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
关事项提出了指导意见。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
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合理性,审议
了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议案,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的
内部审计运作及相关制度建设实施情况;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汇报,对内
审部门的团队情况、分工安排以及工作计划与总结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审核公司
及各分子公司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对内部审计
人员尽职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指导意见。
    5、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公司经
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审议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
工作报告,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中的监督作用。
   (2)公司治理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及
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许多专业性的意见,对报告期内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信息披露方面,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
   (3)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浙江省
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履职
能力,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6、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提
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我将继续加强学习证监会、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管清友
                                                         2022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