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3-00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 司”) 于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 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 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2022 年10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9 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公告》(2022-050号)、《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6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的报告书》(2022-057号)。 截至2022年12月30日,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的情况 1、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20,968 股,占公司首次回购时总股本的 0.0723%,最高 成 交 价 为 29.65 元 /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28.71 元 / 股 , 成 交 总 金 额 为 199,981,024.6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59 号)。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3 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063 号、2022-066 号)。 3、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符合回 购方案中关于回购实施期间的要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6,987,835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9,430,920,624 股)的 0.7103%,最高成交价为 35.13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26.8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43,476,488.5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 上限人民币 4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 案的规定。 4、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 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实际执行情 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 在买卖 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66,987,835 股,回购的股份将 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430,920,624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变更为 9,363,932,78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 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5,248,506 2.71% 0 255,248,506 2.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9,175,672,118 97.29% -66,987,835 9,108,684,283 97.27% 股份总数 9,430,920,624 100.00% -66,987,835 9,363,932,789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实际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2 年 10 月 11 日)前五个交易日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45,146,891 股。实施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 份的数量为 25,879,567 股(对应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的 25%,即 61,286,722 股。 3、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 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