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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施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酷众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酷众科技有限公司

            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2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酷众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
圳市酷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众科技”)拟向供应商苹果电脑贸易(上
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000 万元),公司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
币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酷众科技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公
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
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酷众
科技与苹果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酷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25 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沙河西路 3151 号健兴科技大厦 7 楼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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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数码电子产品及相关配件、通讯产品、家电的批发、销售,电动车销售、国内贸
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数码电子产品及相关配件、通讯产品、家电
的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数码电子产品延长保修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
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

    8、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酷
众科技与本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酷众科技资产总额 4,592.62 万元,负债总额
4,589.13 万元,净资产 3.50 万元,资产负债率 99.92%;2017 年,酷众科技实
现营业收入 5,801.14 万元,利润总额 5.70 万元,净利润 3.6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酷众科技资产总额 6,234.22 万元,负债总额
6,379.98 万元,净资产-145.76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2.34%;2018 年 1-9 月,酷
众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28,291.58 万元,利润总额-199.01 万元,净利润-149.26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酷众科技拟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伍仟
万元整(5,000 万元)。公司拟为酷众科技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即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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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赊销货款、利息及相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酷众科技与苹果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将以供应商核准
赊销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四、反担保情况

    酷众科技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
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
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若酷众科技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公
司代酷众科技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
反担保人酷众科技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
人酷众科技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向债权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酷众
科技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当期清偿款。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5.60 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0.5 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40.35%(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酷众科技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
度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酷众
科技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酷众科技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公
                                   3
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相违背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酷众科技向供应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
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酷众科技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
额度共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酷众科技向供应商苹果公
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提供担保。酷众科技为本
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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