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定期)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定期)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
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
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根据《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资金往来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吕廷杰、邓鹏、张蕊
2022 年 0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