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9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被提名人的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
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职责的要求。
公司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聘任周友盟女士为公司总裁;聘任杨治先生、刘红花女士、李振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米泽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聘任吴海南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张蕊、吕良彪、葛俊
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