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3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发生金额没有超出预计。公司 2023 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关
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关于受让合资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受让广东新联新信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深圳爱优品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 10%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1 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
计持有爱优品 49%股权。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蕊、吕良彪、葛俊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