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8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发生金额没有超出预计。公司 2023 年拟增加的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蕊、吕良彪、葛俊
2023 年 04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