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8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
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针对公司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 范运
作、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1、《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1 十三次(临时)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关于 2022 年预计新增为子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议 的议案》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4、《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十四次(定期)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 5、《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 6、《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关于 2022 年预计增加为子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3 十五次(临时)会 2022 年 4 月 6 日
案》
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4 十六次(临时)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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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爱施德(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
5 十七次(临时)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
议案》
议
3、《关于 2022 年预计增加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要》
6 十八次(定期)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2、《关于 2022 年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 3、《关于 2022 年预计新增为子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优友互联有限公司拟改制
7 十九次(临时)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议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的议案》
8 2022 年 9 月 26 日
十次(临时)会议 2、《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 2022 年 10 月 18
9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2022 年 10 月 21
10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次(临时)会议 日
1、《关于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对自有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预计为子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2022 年 12 月 30
11 案》
次(临时)会议 日
4、《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受让合资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
规范、程序合法、决策合理,并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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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权益。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
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
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根据市场原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进行,履
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除对全资、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6、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严格规
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了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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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确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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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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