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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0-2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
案资料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实施2016半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20股。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
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
回购价格由7.16元/股调整为2.39元/股,预留股份的回购价格由10.84元/股调整
为3.6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46.86万股。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事项符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二、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认为:融智节能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有助于保障子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
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