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关于轨道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2016-12-13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7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轨道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轨道交通
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披露公司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联合签发的 “长沙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项
目”《中标通知书》。
近日,公司与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正式签署了《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115,392,451.00 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邓武
3、 主营业务:城市轨道交通:交通设施工程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
务、国内代理服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地管理服务;土
地整理、复垦;项目投资;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广告设
计;票务服务。
4、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 166 号
5、 注册资本:7700 万人民币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买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交易对方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二、 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集
成项目。
2、 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的综合监控系
统(ISC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的接口设计、设计联络、设备生产、
工厂试验、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安装督导、安装验收、
系统调试与试验、功能验收、系统验收、系统试运行、预验收、最终验收、人员
培训、随机附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
护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 项目金额:115,392,451.00 元人民币
4、 项目工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开通试运营
5、 价款支付:合同价款由买方向卖方按项目进度采用分阶段方式支付。
6、 合同生效: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 合同对检验和测试、索赔、合同的修改、违约责任、争端的解决等细节
均进行了约定。
三、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是公司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又一收获,体现了公司在城市轨
道交通业务的技术实力和综合实力,是公司深耕行业与区域战略的体现,持续巩
固了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的竞争地位。合同金额 115,392,451.00 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74%,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
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
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 备查文件
《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