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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6-12-21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8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为公司 2015 年度发行股份收购江苏久信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100%股权的部分对价股份,股份数量为
27,656,9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
量为 27,656,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
    2、 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2 月 23 日。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 《关于核准深圳达实
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房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2471 号),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
或“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事宜。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
式,购买房志刚、孙绍朋、周鸿坚、储元明、常州瑞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常州瑞信”)、常州臻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臻信”)、
上海玖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玖势”)、南京优势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优势”)、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
(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扬州经信”)、佛山优势资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佛山优势”)、常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常州金茂”)和南通康成亨重点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康成亨”)合计持有的久信医疗 100%的股权。其中,
向上海玖势发行 2,765,691 股、向南京优势发行 1,843,793 股、向扬州经信发行
1,843,793 股、向佛山优势发行 921,898 股、向常州金茂发行 921,898 股、向南
通康成亨发行 921,898 股,共计 9,218,971 股股份,锁定期 12 个月。上述股票
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情况详见 2015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642,399,39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2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927,198,176 股。此次向上海玖势、
南京优势、扬州经信、佛山优势、常州金茂、南通康成亨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合
计相应增加至 27,656,913 股。


      二、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3 日;
      2、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27,656,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
于可上市流通时间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27,656,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4%;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数量为 6 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   股份占公司总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量(股)       份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

             南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
  1                                   5,531,379        5,531,379         0.29%
                 (有限合伙)
             上海玖势股权投资中心
  2                                   8,297,073        8,297,073         0.43%
                 (有限合伙)
         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
  3                                   5,531,379        5,531,379         0.29%
             资中心(有限合伙)

         佛山优势资本创业投资合
  4                                   2,765,694        2,765,694         0.14%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康成亨重点成长型企
  5      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765,694         2,765,694            0.14%
                 限合伙)

         常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
  6                                   2,765,694         2,765,694            0.14%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7,656,913       27,656,913            1.44%




      三、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550,813,602   28.58 -27,656,913     523,156,689   27.15
(或非流通股)
01 首发后个人类         474,973,980    24.65            0      474,973,980      24.65
限售股
02 股权激励限售         28,664,400      1.49            0      28,664,400        1.49
股
03 首发后机构类         36,114,396      1.87   -27,656,913       8,457,483       0.44
限售股
04 高管锁定股           11,060,826      0.57            0      11,060,826        0.57
二、无限售流通股      1,376,384,574    71.42   27,656,913    1,404,041,487      72.85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0                0       0.00
三、总股本            1,927,198,176      100            0    1,927,198,176           100


      四、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对解除限售股
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南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玖势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佛山优势
资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康成亨重点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
东在本次交易时均承诺:公司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
进行担保的行为。
    五、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达实智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承诺。

达实智能本次 27,656,913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广发证券对本次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