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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关于与汕头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6-12-30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8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汕头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汕头
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合作背景

    鉴于甲方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卫生强市,
以及乙方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智慧医疗领域建设、在全国具有 PPP 模式投资经验的
上市企业,双方愿意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和加强 PPP 模式投资、绿色智慧医疗
建设等合作。

    2、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汕头市人民政府
    汕头市位于广东省东部,是环珠三角、海峡西岸的重要城市,总面积 2064.4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544.81 万人。港口条件优越,华侨众多,有遍布世界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 340 多万人,与海外交往密切,
与世界 18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经贸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2015 年全市实现生产
总值 1850.01 亿元,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
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发挥双方各自在医疗建设
领域的优势,围绕智慧医疗建设、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拟基于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利益
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

    2、 合作内容

    1) 乙方 2017 年拟投资 10 亿元,以 PPP 模式参与汕头市新建医院建设及健
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乙方以全国领先的智能化、信息化、和全生命周期建筑
节能技术,以 PPP 模式负责智慧医院总体建设投资,致力协助汕头市建成中国
领先的示范性绿色智慧医院;同时乙方基于“互联网+”,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积极参与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
发展新业态,推动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文化、体
育健身、健康医疗旅游、健康环境、健康饮食等产业蓬勃发展,助力汕头市建立、
巩固粤东医疗高地的战略目标。相关项目须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程序并就具体项目
签订合同后方可生效。
    2) 乙方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在甲方当地注册成立子公司,代表乙方在
汕头市开展智慧医疗投资服务业务。
    3) 乙方目标为:2017 年-2019 年三年间,在甲方所在地投入 50 亿人民币,
以推动 PPP 项目的顺利落地运营,具体投融资额度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决定。
    4) 甲方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主动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国
家省市政策扶持,为推进双方的合作提供便利。
    5)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对符合双方合作方向的潜在 PPP
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评估。对于甲方及其相关部门已发起的、与本协议合作方向一
致的潜在 PPP 项目,乙方将积极参与招商;对于甲方尚未发起、与本协议合作
方向一致的潜在 PPP 合作项目,乙方可以项目建议书的方式向甲方推荐、或在
甲方相关部门发起后积极参与招商。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甲方承诺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用乙方或乙方在汕头子公司为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伙伴。
    3、 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约定,可另
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三、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是公司以 PPP 模式推动智慧城市、智慧医疗建设的又一区域
性进展,彰显了公司在智慧城市 PPP 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与汕头市人民政府的
合作将有利于公司 PPP 项目的顺利落地实施,有助于巩固公司业务在粤东地区的
市场占有率,带动公司在智慧城市大数据服务、智慧医疗、“互联网+”等领域的
业务发展,积累智慧城市项目整体建设和运营经验,持续推进公司在智慧城市领
域的市场份额和行业竞争力。
    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
相关项目须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程序并就具体项目签订合同后方可生效,具体细节
及执行方案以双方另行签署的项目专项合同约定为准,上述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
    2、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   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