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2-23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公司拟与沈宏明先生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达实德润 40%的股权转让给沈宏明先生。本次股权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60 万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达实德润 5%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的规定,因沈宏明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沈宏明,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110108196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现任达实德润副董事长、总经理,并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上市规则》“10.1.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
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故沈宏明先生为公司关
联自然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达实德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5 年 07 月 13 日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 5 号 3 幢 06 平房
       4、 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沈宏明
       6、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
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                   45%
                  沈宏明                         3,200,000                   40%
                    李奎                         1,200,000                   15%
                    合计                         8,000,000                  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5%
                  沈宏明                         6,400,000                   80%
                    李奎                         1,200,000                   15%
                    合计                         8,000,000                  100%


       8、 最近两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8,551,826.05            18,301,678.57           12,927,366.45
负债总额          4,160,792.69             3,631,641.50             2,692,057.64
所有者权益        14,391,033.36            14,670,037.07           10,235,308.81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1,935,810.47            11,174,656.96            3,147,343.55
营业利润              350,557.60            273,541.97             -4,381,265.06
净利润                237,301.95            178,034.00             -4,460,806.54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结合达实德润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经交易各方商议确定。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达实德润公司的 40%股份转让给甲方,甲方承诺以现金受
让该股份。经双方协商,股份收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460 万元。协议自双方签字盖
章并经达实德润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不会新增公司的关联交易,
也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毕后,亦不涉及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
其他安排。


    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经公司财务部
门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当期合并报表确认投资损失
4,189,293.2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达实德润 5%
的股份,达实德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发展经营需要,符合有关
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八、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过关联交易。


    九、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拟将持有的达实德润
40%的股权转让给沈宏明先生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经事前认可后,同意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将持有的达实德润40%的
股权转让给沈宏明先生构成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时,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   备查文件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