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0-31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6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5:00至2017年1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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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7号达实智能大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
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
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2:00 至5:0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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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 联系人:张新媛
3、 邮编:518057
4、 电话:0755-26525166
5、 传真:0755-26639599
六、 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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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1。
2.投票简称:“达实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达实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 委托
议案名称
序号 价格
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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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
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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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
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