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8-24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8-08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
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业务发展
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不超
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买方信贷额度,专项用于公司的买方信贷业务,并为上述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
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买方信贷业务的申请人为年收入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地、市级以上级别的
公立三甲医院。具体对象以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授信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买方信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额度为可循环额度,额度
项下单户医院买方信贷金额不超过公司与医院签署项目总金额的70%。
3、 额度有效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2年。单笔买方信贷期限不超过72个月。
4、 担保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在北京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买方信贷额
度下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且缴纳不低于单笔申请贷款金额的10%作为保
证金。
四、 董事会意见
1、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开拓智慧医院建设市场,提高目标客
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
风险。
2、 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三甲医院及符合北京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
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3、 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次
担保事宜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公司不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及担保业务;不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买方信贷业务。
5、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具体业务发生时,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
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
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智慧医院建设
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款项的回收效率。公司买方信贷业务
拟担保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的地市级以上级别的公立医院,担保风险水平低,对
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业务发展及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对公
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 14.85 亿元,其中,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3.1 亿元,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7.27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