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2018-10-22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 项目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实智能”)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地铁三期工程延长线综合安防系统、深圳地
铁三期工程 3 号线南延线、5 号线二期、深云车辆段实训基地综合监控及 MCC
系统相关合同,与港铁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三期工程主控系统合同,合同金额总计 224,200,013 元。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杰
注册资本:4,407,136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 1016 号地铁大厦 27-31 层
2、 港铁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琨暐
注册资本:100 万香港元
主营业务:从事轨道交通及与其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电设备设施工
程的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及技术服务,并提供上述相关的经营管理咨询和管理技
术培训;轨道加物业综合开发的咨询、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批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
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
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铁路干线路
网的建设与经营等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
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和平路 1000 号港铁(深圳)总部大楼 6 楼
3、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
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签约的深圳地铁三期工程 7 号线项目、
深圳地铁三期工程 9 号线项目、深圳地铁三期工程 11 号线项目、深圳地铁科技
大厦智能化工程项目、深圳地铁网络化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等仍有业务往来。
上述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
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一)深圳地铁三期工程 3 号线南延线、5 号线二期、深云车辆段实训基地
综合监控及 MCC 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3 号线南延线综合监控及 MCC 系统项目、5 号线二期综合
监控及 MCC 系统项目、深云车辆段实训基地综合监控及 MCC 系统项目。
2、 项目内容:项目范围涵盖 3 号线南延工程及 5 号线二期自动化集成系
统(含 FAS、BAS、PSCADA 系统等)及 MCC 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
验、安装等,同时包括模拟车站综合监控设备及实操培训,标准与正线综合监控
设备一致(含所有室内、外设备、软件、主材及柜内配件等)。
3、 交易价款:金额合计 76,800,000 元。
(二)深圳地铁三期工程延长线综合安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2 号线三期综合安防系统项目、5 号线二期综合安防系统项
目、8 号线一期综合安防系统项目、8 号线二期综合安防系统项目、9 号线二期
综合安防系统项目。
2、 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涵盖上述线路车站、区间变电所、列车的所有安防
系统设备,并负责设备供货、安装管理督导、验收和系统调试等。
3、 交易价款:金额合计 94,800,013 元。
(三)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三期工程主控系统项目
1、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三期工程。
2、 项目内容:本合同范围包括供应一套完整的主控系统(MCS)和机电设备
监控系统(EMCS) ,包括设计、接口管理、工厂监造及测试、出厂检验、包装、
供货、安装、现场测试、协调、性能审核、联调、培训及维护和维修服务等。
3、 交易价款:52,600,000 元。
(四)合同生效:以上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
(五)上述合同对违约责任、合同变更、争议解决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签约印证了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的技术优势,巩固了公司在智慧交
通领域的竞争实力及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把握市场机遇,发挥领先的物联网、互
联网和云计算技术优势,持续致力搭建城市轨道交通绿色、智慧、高效的运营环
境。
项目合同金额总计为 224,200,013 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8.72%。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
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存在受业主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及出现极端情况影响
建设工期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