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
产证券化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
融资渠道。本次专项计划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
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
效。我们同意本次开展资产证券化事项。